新北市政府公報 112 年秋字第 5 期 16 頁
新北市政府公告自 112.08.04 日起公開展覽「變更汐止都市計畫(機關 用地(機九)為乙種工業區、乙種工業區(附)、第二種住宅區(附)、 電路鐵塔用地及公園用地)」案及「擬定汐止都市計畫(配合保長坑營區 變更再利用)細部計畫」案
主 旨:公開展覽「變更汐止都市計畫(機關用地(機九)為乙種工業區、乙種工 業區(附)、第二種住宅區(附)、電路鐵塔用地及公園用地)」案及「 擬定汐止都市計畫(配合保長坑營區變更再利用)細部計畫」案。 依 據:都市計畫法第 19 條、第 28 條及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第 3 條、 第 4 條。 公告事項:一、公開展覽日期及說明會:自 112 年 8 月 4 日起公開展覽 30 天 ,並於 112 年 8 月 16 日星期三上午 10 時整假本市汐止區公所 4 樓會議室舉辦說明會。 二、公開展覽地點: (一)本府都市計畫公告欄及本市汐止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。 (二)本府城鄉發展局網站:https://www.planning.ntpc.gov.tw,點選 「最新消息」之「都市計畫公告」項目,查詢本計畫案名。 三、公開展覽內容:詳計畫書、圖。 四、公開展覽期間,公民或團體得以書面載明姓名(或名稱)及地址向本 府或本市汐止區公所提出意見,以供都市計畫委員會參考審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