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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函釋
發文單位: 新北市政府
發文字號: 新北府城都字第 11124188131 號
發文日期: 民國 111 年 12 月 26 日
資料來源:
新北市政府公報 112 年春字 第 1 期 34 頁
相關法條 都市計畫法 第 23、28 條
旨:
新北市政府核定自 111.12.29  日起實施「變更三重都市計畫細部計畫(
部分住宅區為綠地用地)」案

主    旨:核定「變更三重都市計畫細部計畫(部分住宅區為綠地用地)」案,自 1
          11  年 12 月 29 日起實施。
依    據:都市計畫法第 23 、28  條。
公告事項:變更計畫詳見計畫書、圖(張貼本府及本市三重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)
          ;本府城鄉發展局網站 http://www.planning.ntpc.gov.tw/ ,點選「最
          新消息」之「都市計畫公告」項目,點選本計畫案名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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