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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函釋
發文單位: 新北市政府
發文字號: 新北府城都字第 11114616311 號
發文日期: 民國 111 年 08 月 10 日
資料來源:
新北市政府公報 111 年秋字 第 7 期 17 頁
相關法條 都市計畫法 第 21、28 條
旨:
內政部核定自 111.08.12  日起實施「變更汐止都市計畫(配合汐止消防
分隊(第六大隊)暨市民活動中心新建工程」案

主    旨:內政部核定「變更汐止都市計畫(配合汐止消防分隊(第六大隊)暨市民
          活動中心新建工程」案,自 111  年 8  月 12 日起發布實施。
依    據:都市計畫法第 21 條、第 28 條及內政部 111  年 8  月 1  日內授營中
          字第 1110813363 號函。
公告事項:變更計畫詳見計畫書、圖(張貼本府及本市汐止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;
          本府城鄉發展局網站 http://www.planning.ntpc.gov.tw/ ,點選「最新
          消息」之「都市計畫公告」項目,點選本計畫案名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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