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政府公報 111 年秋字 第 1 期 12 頁
新北市政府公告自 111.06.30 日起公開展覽「變更八里(龍形地區)主 要計畫(第二次通盤檢討 - 內政部都委會第 981 次會議審議通過報部 編號第 10 案補辦公開展覽)」案暨「變更八里(龍形地區)細部計畫( 第二次通盤檢討 - 內政部都委會第 981 次會議審議通過報部編號第 1 0 案補辦公開展覽)(配合主細計拆離)」案
主 旨:公開展覽「變更八里(龍形地區)主要計畫(第二次通盤檢討 - 內政部 都委會第 981 次會議審議通過報部編號第 10 案補辦公開展覽)」案暨 「變更八里(龍形地區)細部計畫(第二次通盤檢討 - 內政部都委會第 981 次會議審議通過報部編號第 10 案補辦公開展覽)(配合主細計拆 離)」案。 依 據:都市計畫法第 19 條、第 28 條及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第 3 條、 第 4 條。 公告事項:一、公開展覽日期及說明會:自 111 年 6 月 30 日起公開展覽 30 天 ,並於 111 年 7 月 13 日下午 3 時整假本市八里區公所行政中 心 2 樓應變中心舉辦說明會。 二、公開展覽地點: (一)本府都市計畫公告欄及本市八里區公所、五股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 欄。 (二)本府城鄉發展局網站:http://www.planning.ntpc.gov.tw ,點選 「最新消息」之「都市計畫公告」項目,查詢本計畫案名。 三、公開展覽內容:詳都市計畫書、圖。 四、公開展覽期間,公民或團體得以書面載明姓名(或名稱)及地址向本 府或本市八里區公所、五股區公所提出意見,以供都市計畫委員會參 考審議。 五、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,新冠肺炎)防疫工作,參加說 明會時請全程戴上口罩,並配合現場工作人員指示於入場前以酒精消 毒雙手並量測額溫。另為保障與會者健康,將婉拒額溫高於攝氏 37. 5 度或有呼吸道症狀者入場;倘於說明會中途感到身體不適,請立即 向現場工作人員請求協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