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至主要內容
:::
瀏覽路徑: > 查閱內容
瀏覽人數:27915815人
行政函釋
發文單位: 新北市政府
發文字號: 新北府城都字第 11111624121 號
發文日期: 民國 111 年 06 月 28 日
資料來源:
新北市政府公報 111 年秋字 第 1 期 12 頁
相關法條 都市計畫法 第 19、28 條
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 第 3、4 條
旨:
新北市政府公告自 111.06.30  日起公開展覽「變更八里(龍形地區)主
要計畫(第二次通盤檢討 -  內政部都委會第 981  次會議審議通過報部
編號第 10 案補辦公開展覽)」案暨「變更八里(龍形地區)細部計畫(
第二次通盤檢討 -  內政部都委會第 981  次會議審議通過報部編號第 1
0 案補辦公開展覽)(配合主細計拆離)」案

主    旨:公開展覽「變更八里(龍形地區)主要計畫(第二次通盤檢討 -  內政部
          都委會第 981  次會議審議通過報部編號第 10 案補辦公開展覽)」案暨
          「變更八里(龍形地區)細部計畫(第二次通盤檢討 -  內政部都委會第
           981  次會議審議通過報部編號第 10 案補辦公開展覽)(配合主細計拆
          離)」案。
依    據:都市計畫法第 19 條、第 28 條及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第 3  條、
          第 4  條。
公告事項:一、公開展覽日期及說明會:自 111  年 6  月 30 日起公開展覽 30 天
              ,並於 111  年 7  月 13 日下午 3  時整假本市八里區公所行政中
              心 2  樓應變中心舉辦說明會。
          二、公開展覽地點:
          (一)本府都市計畫公告欄及本市八里區公所、五股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
                欄。
          (二)本府城鄉發展局網站:http://www.planning.ntpc.gov.tw ,點選
                「最新消息」之「都市計畫公告」項目,查詢本計畫案名。
          三、公開展覽內容:詳都市計畫書、圖。
          四、公開展覽期間,公民或團體得以書面載明姓名(或名稱)及地址向本
              府或本市八里區公所、五股區公所提出意見,以供都市計畫委員會參
              考審議。
          五、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,新冠肺炎)防疫工作,參加說
              明會時請全程戴上口罩,並配合現場工作人員指示於入場前以酒精消
              毒雙手並量測額溫。另為保障與會者健康,將婉拒額溫高於攝氏 37.
              5 度或有呼吸道症狀者入場;倘於說明會中途感到身體不適,請立即
              向現場工作人員請求協助。
回上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