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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函釋
發文單位: 新北市政府
發文字號: 新北府城都字第 11109275561 號
發文日期: 民國 111 年 05 月 24 日
資料來源:
新北市政府公報 111 年夏字 第 8 期 12 頁
相關法條 都市計畫法 第 21、23、28 條
旨:
新北市政府核定自 111.05.27  日起實施「變更五股細部計畫(配合新北
市政府處理防災型建築加速改善要點)(部分住宅區為住宅區(特 1))
(登林段 197  地號土地)」案

主    旨:核定「變更五股細部計畫(配合新北市政府處理防災型建築加速改善要點
          )(部分住宅區為住宅區(特 1))(登林段 197  地號土地)」案,自
           111  年 5  月 27 日起實施。
依    據:都市計畫法第 21 條、第 23 條、第 28 條。
公告事項:計畫內容詳見計畫書、圖(張貼本府及本市五股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;
          本府城鄉發展局網站 http://www.planning.ntpc.gov.tw/ ,點選「最新
          消息」之「都市計畫公告」項目,點選本計畫案名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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