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政府公報 111 年春字第 12 期 29 頁
新北市政府公告自 111.03.22 日起公開展覽「擬定汐止都市計畫(配合 新北市政府處理防災型建築加速改善要點)(部分第二種住宅區為第二種 住宅區(特 1))(新峰段 215 地號等 2 筆土地)細部計畫」案
主 旨:公開展覽「擬定汐止都市計畫(配合新北市政府處理防災型建築加速改善 要點)(部分第二種住宅區為第二種住宅區(特 1))(新峰段 215 地 號等 2 筆土地)細部計畫」案。 依 據:都市計畫法第 19 條、第 28 條及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第 3 條、 第 4 條辦理。 公告事項:一、公開展覽日期及說明會:自 111 年 3 月 22 日起公開展覽 30 天 ,並訂於 111 年 4 月 8 日(星期五)下午 2 時 30 分假本市 汐止區公所 4 樓會議室舉辦說明會。 二、公開展覽地點: (一)本府都市計畫公告欄及本市汐止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。 (二)本府城鄉發展局網站:http://www.planning.ntpc.gov.tw/,點選 「最新消息」之「都市計畫公告」項目,查詢本計畫案名。 三、公開展覽內容:詳計畫書、圖。 四、公開展覽期間,公民或團體得以書面載明姓名(或名稱)及地址向本 府或本市汐止區公所提出陳情意見,以提供都市計畫委員會參考審議 。 五、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,新冠肺炎)防疫工作,參加說 明會時請全程戴上口罩,並配合現場工作人員指示於入場前以酒精消 毒雙手並量測額溫。另為保障與會者健康,將婉拒額溫高於攝氏 37. 5 度或有呼吸道症狀者入場;倘於說明會中途感到身體不適,請立即 向現場工作人員請求協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