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政府公報 110 年冬字 第 14 期 21 頁
新北市政府公告自 110.12.17 日起公開展覽「變更三重(重陽橋引道附 近地區)(二重疏洪道拆遷戶安置方案)細部計畫(配合臺北捷運系統環 狀線第二階段)(捷運開發區容積率調整)」案及「變更蘆洲都市計畫( 配合臺北捷運系統環狀線第二階段)細部計畫(捷運開發區容積率調整) 」案
主 旨:公開展覽「變更三重(重陽橋引道附近地區)(二重疏洪道拆遷戶安置方 案)細部計畫(配合臺北捷運系統環狀線第二階段)(捷運開發區容積率 調整)」案及「變更蘆洲都市計畫(配合臺北捷運系統環狀線第二階段) 細部計畫(捷運開發區容積率調整)」案。 依 據:都市計畫法第 19 條、第 23 條、第 28 條及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 第 3 條、第 4 條。 公告事項:一、公開展覽日期及說明會:自 110 年 12 月 17 日起公開展覽 30 天 ,並於 111 年 1 月 4 日上午 10 時整假三重區慈佑市民活動中 心、111 年 1 月 5 日上午 10 時整假蘆洲區公所 7 樓大禮堂舉 辦說明會。 二、公開展覽地點: (一)本府都市計畫公告欄、本市三重區公所及本市蘆洲區公所都市計畫 公告欄。 (二)本府城鄉發展局網站:http://www.planning.ntpc.gov.tw ,點選 「最新消息」之「都市計畫公告」項目,查詢本計畫案名。 三、公開展覽內容:詳都市計畫書。 四、公開展覽期間,公民或團體得以書面載明姓名(或名稱)及地址向本 府、本市三重區公所及本市蘆洲區公所提出意見,以供都市計畫委員 會參考審議。 五、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,新冠肺炎)防疫工作,參加說 明會時請全程戴上口罩,並配合現場工作人員指示於入場前以酒精消 毒雙手並量測額溫。另為保障與會者健康,將婉拒額溫高於攝氏 37. 5 度或有呼吸道症狀者入場;倘於說明會中途感到身體不適,請立即 向現場工作人員請求協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