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政府公報 110 年秋字 第 9 期 18 頁
新北市政府核定自 110.08.20 日起實施「變更新莊都市計畫(配合副都 市中心地區)細部計畫(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通盤檢討)(第二階段) 」案
主 旨:核定「變更新莊都市計畫(配合副都市中心地區)細部計畫(土地使用分 區管制要點通盤檢討)(第二階段)」案,並自 110 年 8 月 20 日起 實施。 依 據:都市計畫法第 23 條、第 28 條。 公告事項:計畫內容詳見計畫書(張貼本府及新莊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;本府城鄉 發展局網站 http://www.planning.ntpc.gov.tw/ ,點選「最新消息」之 「都市計畫公告」項目,點選本計畫案名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