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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函釋
發文單位: 新北市政府
發文字號: 新北府城都字第 11014988491 號
發文日期: 民國 110 年 08 月 17 日
資料來源:
新北市政府公報 110 年秋字 第 9 期 18 頁
相關法條 都市計畫法 第 23、28 條
旨:
新北市政府核定自 110.08.20  日起實施「變更新莊都市計畫(配合副都
市中心地區)細部計畫(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通盤檢討)(第二階段)
」案

主    旨:核定「變更新莊都市計畫(配合副都市中心地區)細部計畫(土地使用分
          區管制要點通盤檢討)(第二階段)」案,並自 110  年 8  月 20 日起
          實施。
依    據:都市計畫法第 23 條、第 28 條。
公告事項:計畫內容詳見計畫書(張貼本府及新莊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;本府城鄉
          發展局網站 http://www.planning.ntpc.gov.tw/ ,點選「最新消息」之
          「都市計畫公告」項目,點選本計畫案名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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