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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函釋
發文單位: 新北市政府
發文字號: 新北府城都字第 11003789361 號
發文日期: 民國 110 年 03 月 04 日
資料來源:
新北市政府公報 110 年春字 第 11 期 12 頁
相關法條 都市計畫法 第 19、23、28 條
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 第 3、4 條
旨:
新北市政府公告自 110.03.08  日起公開展覽「變更新莊都市計畫(產業
專用區及其周邊地區)細部計畫(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)(配合全市土
地使用管制一致性原則)」案

主    旨:公開展覽「變更新莊都市計畫(產業專用區及其周邊地區)細部計畫(土
          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)(配合全市土地使用管制一致性原則)」案。
依    據:都市計畫法第 19 條、第 23 條、第 28 條及同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第 3  
          條、第 4  條規定。
公告事項:一、公開展覽日期及說明會:自 110  年 3  月 8  日起公開展覽 30 日
              ,於 110  年 3  月 22 日上午 10 時整假本市新莊區公所 5  樓會
              議室舉辦說明會。
          二、公開展覽地點:
          (一)本府都市計畫公告欄及本市新莊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。
          (二)本府城鄉發展局網站:http://www.planning.ntpc.gov.tw ,點選
                「最新消息」之「都市計畫公告」項目,查詢本計畫案名。
          三、公開展覽內容:詳計畫書。
          四、公開展覽期間,公民或團體得以書面載明姓名(或名稱)及地址向本
              府或本市新莊區公所提出意見,以供都市計畫委員會參考審議。
          五、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,新冠肺炎)防疫工作,參加說
              明會時請全程戴上口罩,並配合現場工作人員指示於入場前以酒精消
              毒雙手並量測額溫。另為保障與會者健康,將婉拒額溫高於攝氏 37.
              5 度或有呼吸道症狀者入場;倘於說明會中途感到身體不適,請立即
              向現場工作人員請求協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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