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政府公報 110 年春字第 6 期 25 頁
新北市政府公開展覽「變更新莊都市計畫(中港及丹鳳地區)細部計畫( 配合新北市推動都市計畫內防災建築再生自治條例)(部分住宅區為住宅 區(特 1))(新莊區全安段 395 地號土地)」案
主 旨:公開展覽「變更新莊都市計畫(中港及丹鳳地區)細部計畫(配合新北市 推動都市計畫內防災建築再生自治條例)(部分住宅區為住宅區(特 1) )(新莊區全安段 395 地號土地)」案。 依 據:都市計畫法第 19 條、第 28 條及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第 3 條、 第 4 條。 公告事項:一、公開展覽日期及說明會:自 110 年 1 月 29 日起公開展覽 30 天 ,並於 110 年 2 月 24 日 14 時整假本市新莊區公所(地址:本 市新莊區中正路 176 號)舉辦說明會。 二、公開展覽地點: (一)本府都市計畫公告欄及本市新莊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。 (二)本府城鄉發展局網站:(https://www.planning.ntpc.gov.tw/) ,點選「最新消息」之「都市計畫公告」項目,點選本計畫案名。 三、公開展覽內容:詳計畫書、圖。 四、公開展覽期間,公民或團體得以書面載明姓名(或名稱)及地址向本 府提出陳情意見,以供都市計畫委員會參考審議。 五、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,新冠肺炎)防疫工作,參加說 明會時請全程戴上口罩,並配合現場工作人員指示於入場前以酒精消 毒雙手並量測額溫。另為保障與會者健康,將婉拒額溫高於攝氏 37. 5 度或有呼吸道症狀者入場;倘於說明會中途感到身體不適,請立即 向現場工作人員請求協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