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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函釋
發文單位: 新北市政府
發文字號: 新北府城都字第 10921139441 號
發文日期: 民國 109 年 11 月 05 日
資料來源:
新北市政府公報 109 年冬字第 7 期 24-25 頁
相關法條 都市計畫法 第 21、23、28 條
旨:
新北市政府核定自 109.11.10  日起實施「變更龍壽、迴龍地區都市計畫
(新北市轄內)(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專案通盤檢討)」案

主    旨:核定「變更龍壽、迴龍地區都市計畫(新北市轄內)(土地使用分區管制
          要點專案通盤檢討)」案,自 109  年 11 月 10 日起實施。
依    據:都市計畫法第 21 、23、28  條。
公告事項:變更計畫詳見計畫書(張貼本府及本市新莊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);本
          府城鄉發展局網站(http://www.planning.ntpc.gov.tw/,點選「最新消
          息」之「都市計畫公告」項目,點選本計畫案名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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