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政府公報 109 年秋字第 12 期 12 頁
新北市政府公告自 109.09.01 日起公開展覽「變更三重都市計畫細部計 畫(變電所用地(變三)及部分自來水事業用地(水二)為住宅區)」案
主 旨:公開展覽「變更三重都市計畫細部計畫(變電所用地(變三)及部分自來 水事業用地(水二)為住宅區)」案。 依 據:都市計畫法第 19 條、第 28 條及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第 3 條、 第 4 條。 公告事項:一、公開展覽日期及說明會:自 109 年 9 月 1 日起公開展覽 30 天 ,並於 109 年 9 月 11 日上午 10 時整假本市三重區過圳活動中 心舉辦說明會。 二、公開展覽地點: (一)本府都市計畫公告欄及本市三重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。 (二)本府城鄉發展局網站:http://www.planning.ntpc.gov.tw ,點選 「各項公告」之「都市計畫公告」項目,查詢本計畫案名。 三、公開展覽內容:詳都市計畫書、圖。 四、公開展覽期間,公民或團體得以書面載明姓名(或名稱)及地址向本 府或本市三重區公所提出意見,以供都市計畫委員會參考審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