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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函釋
發文單位: 新北市政府
發文字號: 新北府城都字第 10914620281 號
發文日期: 民國 109 年 08 月 05 日
資料來源:
新北市政府公報 109 年秋字第 8 期 20 頁
相關法條 都市計畫法 第 19、28 條
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 第 3、4 條
旨:
新北市政府公告自 109.08.07  日起公開展覽「變更淡水(竹圍地區)細
部計畫(配合新北市推動都市計畫內防災建築再生自治條例)(部分第四
種住宅區為第四種住宅區(特 1))(海鷗段 717  地號等 1  筆土地)
」案

主    旨:公開展覽「變更淡水(竹圍地區)細部計畫(配合新北市推動都市計畫內
          防災建築再生自治條例)(部分第四種住宅區為第四種住宅區(特 1))
          (海鷗段 717  地號等 1  筆土地)」案。
依    據:都市計畫法第 19 條、第 28 條及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第 3  條、
          第 4  條。
公告事項:一、公開展覽日期:自 109  年 8  月 7  日起至 109  年 9  月 5  日
              止。
          二、公開展覽地點:
          (一)本府都市計畫公告欄及本市淡水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。
          (二)本府城鄉發展局網站:
                (https://www.planning.ntpc.gov.tw/),點選「最新消息」之
                「都市計畫公告」項目,點選本計畫案名。
          三、公開展覽內容:詳計畫書、圖。
          四、公開展覽期間,公民或團體得以書面載明姓名(或名稱)及地址向本
              府提出陳情意見,以供都市計畫委員會參考審議。
          五、說明會:
          (一)日期:109 年 8  月 17 日星期(一)下午 2  時 30 分。
          (二)地點:本市淡水區公所 9  樓大禮堂(地址:本市淡水區中山北路
                2 段 345  號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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