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政府公報 109 年秋字第 8 期 20 頁
新北市政府公告自 109.08.07 日起公開展覽「變更淡水(竹圍地區)細 部計畫(配合新北市推動都市計畫內防災建築再生自治條例)(部分第四 種住宅區為第四種住宅區(特 1))(海鷗段 717 地號等 1 筆土地) 」案
主 旨:公開展覽「變更淡水(竹圍地區)細部計畫(配合新北市推動都市計畫內 防災建築再生自治條例)(部分第四種住宅區為第四種住宅區(特 1)) (海鷗段 717 地號等 1 筆土地)」案。 依 據:都市計畫法第 19 條、第 28 條及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第 3 條、 第 4 條。 公告事項:一、公開展覽日期:自 109 年 8 月 7 日起至 109 年 9 月 5 日 止。 二、公開展覽地點: (一)本府都市計畫公告欄及本市淡水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。 (二)本府城鄉發展局網站: (https://www.planning.ntpc.gov.tw/),點選「最新消息」之 「都市計畫公告」項目,點選本計畫案名。 三、公開展覽內容:詳計畫書、圖。 四、公開展覽期間,公民或團體得以書面載明姓名(或名稱)及地址向本 府提出陳情意見,以供都市計畫委員會參考審議。 五、說明會: (一)日期:109 年 8 月 17 日星期(一)下午 2 時 30 分。 (二)地點:本市淡水區公所 9 樓大禮堂(地址:本市淡水區中山北路 2 段 345 號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