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至主要內容
:::
瀏覽路徑: > 查閱內容
瀏覽人數:27916327人
行政函釋
發文單位: 新北市政府
發文字號: 新北府城都字第 10817676321 號
發文日期: 民國 108 年 09 月 25 日
資料來源:
新北市政府公報 108 年冬字第 1 期 36 頁
相關法條 都市計畫法 第 19、28 條
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 第 3、4 條
旨:
新北市政府公告自 108.09.27  日起公開展覽「變更野柳風景特定區主要
計畫(第一次通盤檢討)」案及「變更野柳風景特定區細部計畫(第一次
通盤檢討)(配合主細拆離)」案

主    旨:公開展覽「變更野柳風景特定區主要計畫(第一次通盤檢討)」案及「變
          更野柳風景特定區細部計畫(第一次通盤檢討)(配合主細拆離)」案。
依    據:都市計畫法第 19 條、第 28 條、同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第 3  條、第 4  
          條。
公告事項:一、公開展覽日期及說明會:自 108  年 9  月 27 日起公開展覽 30 日
              ,並於 108  年 10 月 15 日上午 10 時 30 分假萬里區公所 5  樓
              舉辦說明會。
          二、公開展覽地點:
          (一)本府都市計畫公告欄及本市萬里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。
          (二)本府城鄉發展局網站:http://www.planning.ntpc.gov.tw/,點選
                「各項公告」之「都市計畫公告」項目,點選本計畫案名。
          三、公開展覽內容:詳計畫書、圖。
          四、公開展覽期間,公民或團體得以書面載明姓名(或名稱)及地址向本
              府或本市萬里區公所提出陳情意見,以供都市計畫委員會參考審議。
回上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