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政府公報 108 年夏字第 10 期 36 頁
新北市政府公告自 108.05.31 日起公開展覽「變更北海岸風景特定區計 畫(部分農業區及機關用地為道路用地、部分機關用地為農業區)」案
主 旨:公開展覽「變更北海岸風景特定區計畫(部分農業區及機關用地為道路用 地、部分機關用地為農業區)」案。 依 據:都市計畫法第 19 條、第 28 條及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第 3 條、 第 4 條。 公告事項:一、公開展覽日期及說明會:自 108 年 5 月 31 日起公開展覽 30 天 ,並於 108 年 6 月 28 日上午 10 時 30 分假金山區公所舉辦說 明會。 二、公開展覽地點: (一)本府都市計畫公告欄及本市金山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。 (二)本府城鄉發展局網站:http://www.planning.ntpc.gov.tw ,點選 「各項公告」之「都市計畫公告」項目,查詢本計畫案名。 三、公開展覽內容:詳都市計畫書、圖。 四、公開展覽期間,公民或團體得以書面載明姓名(或名稱)及地址向本 府或本市金山區公所提出意見,以供都市計畫委員會參考審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