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至主要內容
:::
瀏覽路徑: > 查閱內容
瀏覽人數:27909989人
行政函釋
發文單位: 新北市政府
發文字號: 新北府城都字第 10809476681 號
發文日期: 民國 108 年 05 月 29 日
資料來源:
新北市政府公報 108 年夏字第 10 期 36 頁
相關法條 都市計畫法 第 19、28 條
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 第 3、4 條
旨:
新北市政府公告自 108.05.31  日起公開展覽「變更北海岸風景特定區計
畫(部分農業區及機關用地為道路用地、部分機關用地為農業區)」案

主    旨:公開展覽「變更北海岸風景特定區計畫(部分農業區及機關用地為道路用
          地、部分機關用地為農業區)」案。
依    據:都市計畫法第 19 條、第 28 條及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第 3  條、
          第 4  條。
公告事項:一、公開展覽日期及說明會:自 108  年 5  月 31 日起公開展覽 30 天
              ,並於 108  年 6  月 28 日上午 10 時 30 分假金山區公所舉辦說
              明會。
          二、公開展覽地點:
          (一)本府都市計畫公告欄及本市金山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。
          (二)本府城鄉發展局網站:http://www.planning.ntpc.gov.tw ,點選
          「各項公告」之「都市計畫公告」項目,查詢本計畫案名。
          三、公開展覽內容:詳都市計畫書、圖。
          四、公開展覽期間,公民或團體得以書面載明姓名(或名稱)及地址向本
              府或本市金山區公所提出意見,以供都市計畫委員會參考審議。
回上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