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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函釋
發文單位: 新北市政府
發文字號: 新北府城都字第 10806426171 號
發文日期: 民國 108 年 04 月 19 日
資料來源:
新北市政府公報 108 年夏字第 5 期 43 頁
相關法條 都市計畫法 第 26 條
旨:
新北市政府公告自 108.04.22  日起徵求辦理「變更蘆洲都市計畫(蘆洲
南北側農業區專案通盤檢討)」案意見

主    旨:為辦理「變更蘆洲都市計畫(蘆洲南北側農業區專案通盤檢討)」案,自
           108  年 4  月 22 日起公告徵求意見 30 天。
依    據:依都市計畫法第 26 條、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 44 條及都市
          計畫草案辦理公開展覽前應行注意事項第 3  點規定辦理。
公告事項:一、公告期間及座談會:自 108  年 4  月 22 日起公告徵求意見 30 天
              ,並於 108  年 4  月 30 日上午 10 時整假蘆洲區公所舉辦座談會
              。
          二、公告地點:本府都市計畫公告欄及本市各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。
          三、公告內容:詳範圍示意圖。
          四、公告徵求意見期間,公民或團體得以書面載明姓名(或名稱)及地址
              向本府或本市蘆洲區公所提出意見,以供作通盤檢討之參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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