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政府公報 108 年夏字第 2 期 16 頁
新北市政府公告自 108.03.31 日起公開展覽「變更金山都市計畫(三處 市地重劃區)細部計畫(部分第二種住宅區、公園用地為道路用地及部分 綠地兼溝渠用地為道路兼溝渠用地)」案
主 旨:公開展覽「變更金山都市計畫(三處市地重劃區)細部計畫(部分第二種 住宅區、公園用地為道路用地及部分綠地兼溝渠用地為道路兼溝渠用地) 」案。 依 據:都市計畫法第 19 條、第 23 條、第 28 條及同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第 3 條、第 4 條。 公告事項:一、公開展覽日期及說明會:自 108 年 3 月 31 日起公開展覽 30 天 ,並訂於 108 年 4 月 12 日下午 3 時假本市金山區公所 4 樓 會議室舉辦說明會。 二、公開展覽地點: (一)本府都市計畫公告欄及本市金山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。 (二)本府城鄉發展局網站:http://www.planning.ntpc.gov.tw/ ,點 選「最新消息」之「都市計畫公告」項目,點選本計畫案名。 三、公開展覽內容:詳計畫書、圖。 四、公開展覽期間,公民或團體得以書面載明姓名(或名稱)及地址向本 府或本市金山區公所提出陳情意見,以提供都市計畫委員會參考審議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