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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函釋
發文單位: 新北市政府
發文字號: 新北府城都字第 10802205151 號
發文日期: 民國 108 年 02 月 19 日
資料來源:
新北市政府公報 108 年春字第 8 期 16 頁
相關法條 都市計畫法 第 23、28 條
旨:
新北市政府核定自 108.02.22  日起實施「變更新莊都市計畫(產業專用
區及其周邊地區)細部計畫(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專案通盤檢討)(第
二階段)」案
主    旨:核定「變更新莊都市計畫(產業專用區及其周邊地區)細部計畫(土地使
          用分區管制要點專案通盤檢討)(第二階段)」案,並自 108  年 2  月
           22 日起實施。
依    據:都市計畫法第 23 條、第 28 條。
公告事項:計畫內容詳見計畫書(張貼本府及新莊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;本府城鄉
          發展局網站http://www.planning.ntpc.gov.tw/ ,點選「各項公告」之
          「都市計畫公告」項目,點選本計畫案名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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