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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函釋
發文單位: 新北市政府
發文字號: 新北府城都字第 10801963121 號
發文日期: 民國 108 年 02 月 11 日
資料來源:
新北市政府公報 108 年春字第 7 期 24 頁
相關法條 都市計畫法 第 21、28 條
旨:
內政部核定自 108.02.18  日起實施「變更臺北大學社區特定區計畫(電
信事業土地專案通盤檢討)」案
主    旨:內政部核定「變更臺北大學社區特定區計畫(電信事業土地專案通盤檢討
          )」案自 108  年 2  月 18 日起發布實施。
依    據:都市計畫法第 21 條、第 28 條暨內政部 108  年 1  月 19 日台內營字
          第 1080800527 號函。
公告事項:計畫內容詳見計畫書、圖(張貼本府、樹林區公所及三峽區公所都市計畫
          公告欄;本府城鄉發展局網站 http://www.planning.ntpc.gov.tw/,點
          選「各項公告」之「都市計畫公告」項目,點選本計畫案名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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