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政府公報 108 年春字第 7 期 24 頁
內政部核定自 108.02.18 日起實施「變更臺北大學社區特定區計畫(電 信事業土地專案通盤檢討)」案
主 旨:內政部核定「變更臺北大學社區特定區計畫(電信事業土地專案通盤檢討 )」案自 108 年 2 月 18 日起發布實施。 依 據:都市計畫法第 21 條、第 28 條暨內政部 108 年 1 月 19 日台內營字 第 1080800527 號函。 公告事項:計畫內容詳見計畫書、圖(張貼本府、樹林區公所及三峽區公所都市計畫 公告欄;本府城鄉發展局網站 http://www.planning.ntpc.gov.tw/,點 選「各項公告」之「都市計畫公告」項目,點選本計畫案名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