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政府公報 108 年春字第 1 期 12 頁
內政部核定自 107.12.26 日起實施「變更大漢溪北都市計畫(第一階段 )(新莊地區電信事業土地專案通盤檢討)」案
主 旨:內政部核定「變更大漢溪北都市計畫(第一階段)(新莊地區電信事業土 地專案通盤檢討)」案,自 107 年 12 月 26 日發布實施。 依 據:都市計畫法第 21 條、第 28 條暨內政部 107 年 12 月 10 日台內營字 第 1070819574 號函。 公告事項:計畫內容詳見計畫書、圖(張貼本府及新莊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;本府 城鄉發展局網站 http://www.planning.ntpc.gov.tw/,點選「各項公告 」之「都市計畫公告」項目,點選本計畫案名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