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政府公報 107 年冬字第 12 期 21 頁
新北市政府公開徵求「變更樹林(山佳地區)細部計畫(都市計畫圖重製 專案通盤檢討)」案之意見
主 旨:為辦理「變更樹林(山佳地區)細部計畫(都市計畫圖重製專案通盤檢討 )」案,自 107 年 12 月 20 日起公告徵求意見 30 天。 依 據:都市計畫法第 26 條、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 44 條及都市計 畫草案辦理公開展覽前應行注意事項第 3 點。 公告事項:一、公告期間及座談會:自 107 年 12 月 20 日起公告徵求意見 30 天 ,並於 108 年 1 月 3 日下午 3 時整假樹林區公所舉辦座談會 。 二、公告地點:本府都市計畫公告欄及本市樹林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。 三、公告內容:詳範圍示意圖。 四、公告徵求意見期間,公民或團體得以書面載明姓名(或名稱)及地址 向本府或本市樹林區公所提出意見,以供作通盤檢討之參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