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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函釋
發文單位: 新北市政府
發文字號: 新北府城都字第 10723497721 號
發文日期: 民國 107 年 12 月 11 日
資料來源:
新北市政府公報 107 年冬字第 12 期 21 頁
相關法條 都市計畫法 第 26 條
旨:
新北市政府公開徵求「變更樹林(山佳地區)細部計畫(都市計畫圖重製
專案通盤檢討)」案之意見
主    旨:為辦理「變更樹林(山佳地區)細部計畫(都市計畫圖重製專案通盤檢討
          )」案,自 107  年 12 月 20 日起公告徵求意見 30 天。
依    據:都市計畫法第 26 條、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 44 條及都市計
          畫草案辦理公開展覽前應行注意事項第 3  點。
公告事項:一、公告期間及座談會:自 107  年 12 月 20 日起公告徵求意見 30 天
              ,並於 108  年 1  月 3  日下午 3  時整假樹林區公所舉辦座談會
              。
          二、公告地點:本府都市計畫公告欄及本市樹林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。
          三、公告內容:詳範圍示意圖。
          四、公告徵求意見期間,公民或團體得以書面載明姓名(或名稱)及地址
              向本府或本市樹林區公所提出意見,以供作通盤檢討之參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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