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至主要內容
:::
瀏覽路徑: > 查閱內容
瀏覽人數:27913567人
行政函釋
發文單位: 新北市政府
發文字號: 新北府城都字第 10707009471 號
發文日期: 民國 107 年 04 月 20 日
資料來源:
新北市政府公報 107 年夏字第 5 期 10 頁
相關法條 都市計畫法 第 19、28 條
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 第 3、4 條
旨:
新北市政府公告自 107.04.26  日起公開展覽「變更淡水都市計畫(配合
淡海輕軌運輸系統第一期路線 B07  車站及軌道、文化創意產業特定專用
區)」案
主    旨:公開展覽「變更淡水都市計畫(配合淡海輕軌運輸系統第一期路線 B07
          車站及軌道、文化創意產業特定專用區)」案。
依    據:都市計畫法第 19 條、第 28 條及同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第 3  條、第 4  
          條。
公告事項:一、公開展覽日期及說明會:自 107  年 4  月 26 日起公開展覽 30 天
              ,並訂於 107  年 5  月 9  日下午 2  時 30 分假本市淡水區淡海
              市民活動中心演藝廳舉辦說明會。
          二、公開展覽地點:
          (一)本府都市計畫公告欄及本市淡水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。
          (二)本府城鄉發展局網站:https://www.planning.ntpc.gov.tw/,點
                選「熱門服務」之「都市計畫諮詢平台」項目,點選本計畫案名。
          三、公開展覽內容:詳計畫書、圖。
          四、公開展覽期間,公民或團體得以書面載明姓名(或名稱)及地址向本
              府或本市淡水區公所提出陳情意見,以提供都市計畫委員會參考審議
              。
回上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