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至主要內容
:::
瀏覽路徑: > 查閱內容
瀏覽人數:27909989人
行政函釋
發文單位: 新北市政府
發文字號: 新北府城都字第 10621427571 號
發文日期: 民國 106 年 11 月 07 日
資料來源:
新北市政府公報 106 年冬字第 8 期 16 頁
相關法條 都市計畫法 第 23、28 條
旨:
新北市政府核定自 106.11.10  日起實施「變更金山都市計畫(磺港、水
尾、獅頭山地區)細部計畫(部分公園用地為機關用地)」案
主    旨:核定「變更金山都市計畫(磺港、水尾、獅頭山地區)細部計畫(部分公
          園用地為機關用地)」案,自 106  年 11 月 10 日起實施。
依    據:都市計畫法第 23、28 條。
公告事項:計畫內容詳見計畫書、圖(張貼本府及金山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;本府
          城鄉發展局網站 http://www.planning.ntpc.gov.tw/ ,點選「各項公告
          」之「都市計畫公告」項目,點選本計畫案名)。
回上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