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政府公報 106 年冬字第 8 期 14 頁
新北市政府自 106.11.10 日起公開展覽「變更大漢溪北都市計畫(第一 階段)(部分生態綠地為環保用地)」案及「變更新莊都市計畫(原工業 區為工商綜合專用區、生態綠地)細部計畫(部分生態綠地為環保用地) 」案
主 旨:公開展覽「變更大漢溪北都市計畫(第一階段)(部分生態綠地為環保用 地)」案及「變更新莊都市計畫(原工業區為工商綜合專用區、生態綠地 )細部計畫(部分生態綠地為環保用地)」案。 依 據:都市計畫法第 19 條、第 28 條及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第 3 條、 第 4 條。 公告事項:一、公開展覽日期及說明會:自 106 年 11 月 10 日起公開展覽 30 天 ,並於 106 年 11 月 23 日上午 10 時整假新莊區公所舉辦說明會 。 二、公開展覽地點: (一)本府都市計畫公告欄及本市新莊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。 (二)本府城鄉發展局網站:http://www.planning.ntpc.gov.tw ,點選 「各項公告」之「都市計畫公告」項目,查詢本計畫案名。 三、公開展覽內容:詳都市計畫書、圖。 四、公開展覽期間,公民或團體得以書面載明姓名(或名稱)及地址向本 府或本市新莊區公所提出意見,以供都市計畫委員會參考審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