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政府公報 106 年秋字第 9 期 10 頁
新北市政府核定自 106.08.28 日起實施「變更三重都市計畫細部計畫( 住宅區為道路用地及道路用地、綠地用地為住宅區)」案
主 旨:核定「變更三重都市計畫細部計畫(住宅區為道路用地及道路用地、綠地 用地為住宅區)」案,自 106 年 8 月 28 日起實施。 依 據:都市計畫法第 23、28 條。 公告事項:一、變更計畫詳見計畫書、圖(張貼本府及本市三重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 欄)。 二、本府城鄉發展局網站:http://goo.gl/Opksx2,點選「各項公告」之 「都市計畫公告」項目,點選本計畫案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