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政府公報 106 年春字第 7 期 32 頁
新北市政府自 106.02.13 日起公開展覽「變更三重都市計畫細部計畫( 住宅區為道路用地及道路用地、綠地用地為住宅區)」案
主 旨:公開展覽「變更三重都市計畫細部計畫(住宅區為道路用地及道路用地、 綠地用地為住宅區)」案。 依 據:都市計畫法第 19 條、第 23 條、第 28 條及同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第 3 條、第 4 條。 公告事項:一、公開展覽日期及說明會:自 106 年 2 月 13 日起公開展覽 30 天 ,並訂於 106 年 3 月 3 日下午 3 時假本市三重區公所舉辦說 明會。 二、公開展覽地點: (一)本府都市計畫公告欄及本市三重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。 (二)本府城鄉發展局網站:http://goo.gl/Opksx2 ,點選「各項公告 」之「都市計畫公告」項目,點選本計畫案名。 三、公開展覽內容:詳計畫書、圖。 四、公開展覽期間,公民或團體得以書面載明姓名(或名稱)及地址向本 府或本市三重區公所提出陳情意見,以提供都市計畫委員會參考審議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