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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函釋
發文單位: 新北市政府
發文字號: 新北府城都字第 10601249501 號
發文日期: 民國 106 年 01 月 23 日
資料來源:
新北市政府公報 106 年春字第 6 期 30 頁
相關法條 都市計畫法 第 19、23、28 條
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 第 3、4 條
旨:
新北市政府自 106.01.25  日起公開展覽「變更五股都市計畫(洲子洋地
區細部計劃)(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專案通盤檢討)」案
主    旨:公開展覽「變更五股都市計畫(洲子洋地區細部計劃)(土地使用分區管
          制要點專案通盤檢討)」案。
依    據:都市計畫法第 19 條、第 23 條、第 28 條及同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第 3
          條、第 4  條。
公告事項:一、公開展覽日期及說明會:自 106  年 1  月 25 日起至 106  年 2 
              月 23 日止公開展覽 30 天,並訂於 106  年 2  月 13 日(星期一
              )下午 2  時整假本市五股區公所舉辦說明會。
          二、公開展覽地點:
          (一)本府都市計畫公告欄及本市五股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。
          (二)本府城鄉發展局網站:http://goo.gl/Opksx2,點選「各項公告」
                之「都市計畫公告」項目,查詢本計畫案名。
          三、公開展覽內容:詳計畫書。
          四、公開展覽期間,公民或團體得以書面載明姓名(或名稱)及地址向本
              府及本市五股區公所提出陳情意見,以供都市計畫委員會參考審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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