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政府公報 105 年夏字第 12 期 66-67 頁
新北市政府自 105.06.20 日起公開展覽「變更樹林(三多里地區)都市 計畫(第三次通盤檢討)(第一階段)案- 內政部都委會第 870 次會議 審議通過補辦公開展覽部分」案暨「擬定樹林(三多里地區)細部計畫 - (新北市都委會第 39 次會議審議通過補辦公開展覽部分)」案
主 旨:公開展覽「變更樹林(三多里地區)都市計畫(第三次通盤檢討)(第一 階段)案- 內政部都委會第 870 次會議審議通過補辦公開展覽部分」案 暨「擬定樹林(三多里地區)細部計畫 -(新北市都委會第 39 次會議審 議通過補辦公開展覽部分)」案。 依 據:都市計畫法第 19 條、第 28 條及同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第 3 條、第 4 條。 公告事項:一、公開展覽日期及說明會:自 105 年 6 月 20 日起公開展覽 30 天 ,並訂於 105 年 7 月 12 日(星期二)下午 2 時整假本市樹林 區公所、105 年 7 月 13 日(星期三)上午 10 時整假本市板橋區 公所、105 年 7 月 13 日(星期三)下午 2 時整假本市新莊區公 所舉辦說明會。 二、公開展覽地點: (一)本府都市計畫公告欄及本市樹林區公所、新莊區公所、板橋區公所 都市計畫公告欄。 (二)本府城鄉發展局網站:http://goo.gl/Opksx2,點選「各項公告」 之「都市計畫公告」項目,點選本計畫案名。 三、公開展覽內容:詳計畫書、圖。 四、公開展覽期間,公民或團體得以書面載明姓名(或名稱)及地址向本 府或本市樹林區公所、新莊區公所、板橋區公所提出陳情意見,以提 供都市計畫委員會參考審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