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政府公報 105 年春字第 3 期 19-20 頁
新北市政府自 105.01.15 日起公開展覽「變更臺北港特定區計畫主要計 畫(配合淡江大橋及其連絡道路建設計畫)」案暨「變更臺北港特定區計 畫細部計畫(配合淡江大橋及其連絡道路建設計畫)」案
主 旨:公開展覽「變更臺北港特定區計畫主要計畫(配合淡江大橋及其連絡道路 建設計畫)」案暨「變更臺北港特定區計畫細部計畫(配合淡江大橋及其 連絡道路建設計畫)」案。 依 據:都市計畫法第 19 條、第 28 條及同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第 3 條、第 4 條。 公告事項:一、公開展覽日期及說明會:自 105 年 1 月 15 日起公開展覽 30 天 ,並訂於 105 年 1 月 29 日上午 10 時假本市八里文化活動中心 舉辦說明會。 二、公開展覽地點: (一)本府都市計畫公告欄及本市八里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。 (二)本府城鄉發展局網站:http://goo.gl/Opksx2,點選「各項公告」 之「都市計畫公告」項目,點選本計畫案名。 三、公開展覽內容:詳計畫書、圖。 四、公開展覽期間,公民或團體得以書面載明姓名(或名稱)及地址向本 府或本市八里區公所提出陳情意見,以提供都市計畫委員會參考審議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