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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函釋
發文單位: 新北市政府
發文字號: 新北府城都字第 10412948661 號
發文日期: 民國 104 年 07 月 15 日
資料來源:
新北市政府公報 104 年秋字第 4 期 35-36 頁
相關法條 都市計畫法 第 19、28 條
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 第 3、4 條
旨:
新北市政府自 104.06.26  日起公開展覽「變更新莊主要計畫(工商綜合
專用區為乙種工業區)」案及「變更新莊都市計畫(原工業區為工商綜合
專用區、生態綠地)細部計畫(工商綜合專用區及部分生態綠地用地為乙
種工業區及道路用地)」案
主    旨:公開展覽「變更新莊主要計畫(工商綜合專用區為乙種工業區)」案及「
          變更新莊都市計畫(原工業區為工商綜合專用區、生態綠地)細部計畫(
          工商綜合專用區及部分生態綠地用地為乙種工業區及道路用地)」案。
依    據:都市計畫法第 19 條、第 28 條及同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第 3  條、第 4
          條。
公告事項:一、公開展覽日期及說明會:本案自 104  年 6  月 26 日起公開展覽 3
              0 天,原訂 104  年 7  月 10 日舉辦公展說明會因適逢昌鴻颱風襲
              台影響,故另於 104  年 7  月 20 日上午 10 時 30 分假本市新莊
              區公所舉辦說明會。
          二、公開展覽地點:
          (一)本府都市計畫公告欄及本市新莊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。
          (二)本府城鄉發展局網站:http://goo.gl/Opksx2,點選「各項公告」
                之「都市計畫公告」項目,點選本計畫案名。
          三、公開展覽內容:詳計畫書、圖。
          四、公開展覽期間,公民或團體得以書面載明姓名(或名稱)及地址向本
              府或本市新莊區公所提出陳情意見,以提供都市計畫委員會參考審議
             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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