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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函釋
發文單位: 新北市政府
發文字號: 新北府城都字第 10404756381 號
發文日期: 民國 104 年 03 月 20 日
資料來源:
新北市政府公報 104 年夏字第 1 期 31-32 頁
相關法條 都市計畫法 第 19、28 條
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 第 3、4 條
旨:
新北市政府自 104.03.27  日起公開展覽「擬定金山都市計畫(三處市地
重劃區)細部計畫」案 30 日
主    旨:公開展覽「擬定金山都市計畫(三處市地重劃區)細部計畫」案。
依    據:都市計畫法第 19 條、第 28 條及同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第 3  條、第 4
          條。
公告事項:一、公開展覽日期及說明會:自 104  年 3  月 27 日起至 104  年 4
              月 25 日止公開展覽 30 天,並訂於 104  年 4  月 16 日(星期四
              )上午 10 時整假本市金山區中山堂舉辦說明會。
          二、公開展覽地點:本府都市計畫公告欄及本市金山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
              欄。
          三、公開展覽內容:詳計畫書、圖。
          四、公開展覽期間,公民或團體得以書面載明姓名(或名稱)及地址向本
              府或本市金山區公所提出陳情意見,以提供都市計畫委員會參考審議
             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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