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政府公報 109 年秋字第 12 期 13 頁
新北市政府公告自 109.09.02 日起徵求辦理「新訂擴大大漢溪北都市計 畫(三重地區)(高速公路以南、二重疏洪道以東地區)」案意見
主 旨:為辦理「新訂擴大大漢溪北都市計畫(三重地區)(高速公路以南、二重 疏洪道以東地區)」案公告徵求意見一案,自 109 年 9 月 2 日起公 告徵求意見 30 日。 依 據:依都市計畫草案辦理公開展覽前應行注意事項及內政部 104 年 6 月 2 4 日內授營綜字第 1040419835 號函辦理。 公告事項:一、公告期間及座談會:自 109 年 9 月 2 日起公告徵求意見 30 日 ,並訂於 109 年 9 月 16 日(星期三)上午 10 時整假蘆洲區得 仁市民活動中心 6 樓大禮堂辦理座談會。 二、公告地點:本府都市計畫公告欄、本市五股區公所、本市三重區公所 及本市蘆洲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。 三、公告內容:詳計畫範圍示意圖。 四、公告徵求意見期間,公民或團體得以書面載明姓名(或名稱)及地址 向本府或本市五股區公所、本市三重區公所及本市蘆洲區公所提出意 見,以供都市計畫草案研擬參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