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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函釋
發文單位: 新北市政府
發文字號: 新北府城規字第 10914170221 號
發文日期: 民國 109 年 08 月 03 日
資料來源:
新北市政府公報 109 年秋字第 8 期 17-18 頁
相關法條 都市計畫法 第 19、26、28 條
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 第 3、4 條
旨:
新北市政府公告自 109.08.05  日起公開展覽「變更大漢溪北都市計畫(
第二階段)」案暨「變更大漢溪南都市計畫(第二階段)」案

主    旨:公開展覽「變更大漢溪北都市計畫(第二階段)」案暨「變更大漢溪南都
          市計畫(第二階段)」案。
依    據:都市計畫法第 19 、26、28  條及同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第 3、4 條。
公告事項:一、公開展覽日期及說明會:自 109  年 8  月 5  日起公開展覽 30 日
              ,說明會舉辦時間及地點如下:
          (一)「變更大漢溪北都市計畫(第二階段)」案:訂於 109  年 8  月
                 18 日(星期二)下午 2  時整假新北市新莊區公所 10 樓禮堂(
                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 176  號 10 樓)舉辦。
          (二)「變更大漢溪南都市計畫(第二階段)」案:訂於 109  年 8  月
                 19 日(星期三)下午 2  時整假新北市稅捐稽徵處 10 樓訓練教
                室(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 1  段 143  號 10 樓)舉辦。
          二、公開展覽地點:
          (一)本市都市計畫公告欄及本市泰山、樹林、蘆洲、三重、新莊、五股
                、板橋、永和、中和、土城、新店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。
          (二)本府城鄉發展局網站:http://www.planning.ntpc.gov.tw ,點選
                「最新消息」之「都市計畫公告」項目,點選本計畫案名。
          三、公開展覽內容:詳計畫書。
          四、公開展覽期間,公民或團體得以書面載明姓名(或名稱)及地址向本
              府或本計畫範圍之各行政區區公所提出陳情意見,以提供都市計畫委
              員會參考審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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