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政府公報 109 年秋字第 8 期 17-18 頁
新北市政府公告自 109.08.05 日起公開展覽「變更大漢溪北都市計畫( 第二階段)」案暨「變更大漢溪南都市計畫(第二階段)」案
主 旨:公開展覽「變更大漢溪北都市計畫(第二階段)」案暨「變更大漢溪南都 市計畫(第二階段)」案。 依 據:都市計畫法第 19 、26、28 條及同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第 3、4 條。 公告事項:一、公開展覽日期及說明會:自 109 年 8 月 5 日起公開展覽 30 日 ,說明會舉辦時間及地點如下: (一)「變更大漢溪北都市計畫(第二階段)」案:訂於 109 年 8 月 18 日(星期二)下午 2 時整假新北市新莊區公所 10 樓禮堂( 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 176 號 10 樓)舉辦。 (二)「變更大漢溪南都市計畫(第二階段)」案:訂於 109 年 8 月 19 日(星期三)下午 2 時整假新北市稅捐稽徵處 10 樓訓練教 室(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 1 段 143 號 10 樓)舉辦。 二、公開展覽地點: (一)本市都市計畫公告欄及本市泰山、樹林、蘆洲、三重、新莊、五股 、板橋、永和、中和、土城、新店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。 (二)本府城鄉發展局網站:http://www.planning.ntpc.gov.tw ,點選 「最新消息」之「都市計畫公告」項目,點選本計畫案名。 三、公開展覽內容:詳計畫書。 四、公開展覽期間,公民或團體得以書面載明姓名(或名稱)及地址向本 府或本計畫範圍之各行政區區公所提出陳情意見,以提供都市計畫委 員會參考審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