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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函釋
發文單位: 新北市政府
發文字號: 新北府城規字第 10815656511 號
發文日期: 民國 108 年 08 月 26 日
資料來源:
新北市政府公報 108 年秋字第 10 期 23-24 頁
相關法條 都市計畫法 第 23、28 條
旨:
新北市政府核定自 108.08.29  日起實施「擬定新北市捷運場站(第一階
段)周邊地區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(配合大眾運輸發展導向策
略)」案

主    旨:核定「擬定新北市捷運場站(第一階段)周邊地區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
          管制要點(配合大眾運輸發展導向策略)」案,自 108  年 8  月 29 日
          起實施。
依    據:都市計畫法第 23、28 條。
公告事項:計畫內容詳見計畫書(張貼本府都市計畫公告欄及本市新店區公所、新莊
          區公所、土城區公所、三重區公所、蘆洲區公所、板橋區公所、中和區公
          所、永和區公所及淡水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;本府城鄉發展局網站:ht
          tp://www.planning.ntpc.gov.tw ,點選「最新消息」之「都市計畫公告
          」項目,點選本計畫案名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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