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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函釋
發文單位: 新北市政府
發文字號: 新北府城測字第 10514039361 號
發文日期: 民國 105 年 08 月 03 日
資料來源:
新北市政府公報 105 年秋字第 6 期 31-32 頁
相關法條 都市計畫法 第 19、28 條
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 第 3、4 條
旨:
新北市政府自 105.08.08  日起公開展覽「變更北海岸風景特定區計畫(
部分保護區為海濱浴場區、部分保護區及機關用地為旅遊服務中心用地)
」案
主    旨:公開展覽「變更北海岸風景特定區計畫(部分保護區為海濱浴場區、部分
          保護區及機關用地為旅遊服務中心用地)」案。
依    據:都市計畫法第 19 條、第 28 條及同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第 3  條、第 4  
          條。
公告事項:一、公開展覽日期及說明會:自 105  年 8  月 8  日起公開展覽 30 天
              ,並訂於 105  年 8  月 18 日上午 10 時 30 分假交通部觀光局北
              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(地址:新北市石門區德茂里下員坑
              33-6  號)舉辦說明會。
          二、公開展覽地點:
          (一)本府都市計畫公告欄及本市石門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。
          (二)本府城鄉發展局網站:http://goo.gl/Opksx2 ,點選「各項公告
                」之「都市計畫公告」項目,點選本計畫案名。
          三、公開展覽內容:詳計畫書、圖。
          四、公開展覽期間,公民或團體得以書面載明姓名(或名稱)及地址向本
              府或本市石門區公所提出陳情意見,以提供都市計畫委員會參考審議
             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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