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政府公報 113 年夏字 第 6 期 41 頁
新北市政府核定自 113.05.01 日實施「變更新北市板橋區海山段 912-1 地號等 3 筆(原 2 筆)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」
主 旨:核定實施「變更新北市板橋區海山段 912-1 地號等 3 筆(原 2 筆) 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」,並自 113 年 5 月 1 日零時起生效。 依 據:都市更新條例第 32 條、第 34 條。 公告事項:一、計畫名稱:「變更新北市板橋區海山段 912-1 地號等 3 筆(原 2 筆)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」。 二、公告起迄日期:自 113 年 5 月 6 日至 113 年 6 月 4 日止 ,共計 30 日。 三、公告地點及張貼處:本府、本府都市更新處、本市板橋區公所及本市 板橋區福壽里辦公處之公告欄、刊登本府公報、刊登新聞紙 3 日。 四、公告內容:詳計畫書、圖。如需參閱紙本,請於公告期間內至本府都 市更新處、本市板橋區公所、本市板橋區福壽里辦公處閱覽。 五、本案事業計畫圖面框選處及其說明內容除變更部分外,其餘事項依本 府 111 年 1 月 22 日新北府城更字第 1114670636 號核定函核定 事業計畫內容為準。 六、如對本處分書有不服者,請依訴願法第 14 條第 2 項及第 58 條第 1 項規定,自本處分書達到之次日起 30 日內繕具訴願書經由本府層 轉內政部提起訴願,訴願書以實際收受之日期為準,而非投遞日。 七、另為使本案相關權利人能充分瞭解計畫內容,並掌握進度,本案相關 內容建置於實施者網站,網址如下:https://pse.is/5tu6y7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