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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函釋
發文單位: 新北市政府
發文字號: 新北府城更字第 11246255131 號
發文日期: 民國 113 年 03 月 19 日
資料來源:
新北市政府公報 113 年春字 第 12 期 14-15 頁
相關法條 都市更新條例 第 32 條
旨:
新北市政府公告自 113.03.26  日起公開展覽「擬訂新北市新莊區復興段
657 地號等 5 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」

主    旨:公開展覽「擬訂新北市新莊區復興段 657  地號等 5 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
          業計畫案」。
依    據:都市更新條例第 32 條。
公告事項:一、本案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書、圖自 113  年 3  月 26 日起張貼本府及
              新莊區公所公告欄公開展覽 30 日,並於 113  年 4  月 9  日上午
               10 時假新北市新莊區新泰市民活動中心(新北市新莊區建中街 116
              巷 3  弄 2  號)舉辦公聽會。
          二、任何人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,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
              ,向本府提出意見,本府將彙整後提供新北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
              議會予以參考審議;人民或團體於前項公開展覽期間內提出書面意見
              者,以意見書送達或郵戳日為準。
          三、公聽會紀錄將提供新北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予以審議參考。
          四、計畫內容詳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書、圖,其餘未盡事項悉依都市更新
              條例及相關規定辦理。另為使本案相關當事人能充分瞭解計畫內容,
              本案相關內容建置於實施者網站(網址如下:https://reurl.cc/A4a
              yXK) ,其最終仍應以本府核定發布實施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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