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政府公報 112 年冬字第 8 期 20 頁
新北市政府公告「擬訂新北市永和區保福段 453 地號等 221 筆土地都 市更新事業計畫及都市設計審議案」及「擬訂新北市永和區保福段 453 地號等 221 筆土地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案」臨新生路 160 巷及 215 巷現況為 6 公尺之現有巷道,其中「自行退縮 2 公尺」及「西南側( 新生路 215 巷)順直路型」,合計 8 公尺供道路使用
主 旨:「擬訂新北市永和區保福段 453 地號等 221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 及都市設計審議案」及「擬訂新北市永和區保福段 453 地號等 221 筆 土地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案」臨新生路 160 巷及 215 巷現況為 6 公尺之現有巷道,依事業計畫規定「自行退縮 2 公尺」及「西南側(新 生路 215 巷)順直路型」,合計 8 公尺供道路使用,且適用「道路交 通管理處罰條例」。 依 據:本府 112 年 11 月 15 日新北府城更字第 1124623049 號核定函。 公告事項:旨揭鄰新生路 160 巷及 215 巷自行退縮 2 公尺鋪設柏油供車輛通行 與西南側(新生路 215 巷)順直路型後共 8 公尺部分,屬「道路交通 管理處罰條例」第 3 條第 2 款(略以):「車道……及其他供車輛行 駛之道路。」(詳附圖 - 請逕至「業務機關網站」查閱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