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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函釋
發文單位: 新北市政府
發文字號: 新北府城更字第 11246226341 號
發文日期: 民國 112 年 11 月 21 日
資料來源:
新北市政府公報 112 年冬字第 9 期 24 頁
相關法條 都市更新條例 第 9 條
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 第 3、4 條
旨:
新北市政府公告自 112.11.24  日起公開展覽「變更新北市永和區大陳義
胞地區(單元 6  及單元 7)更新地區及都市更新計畫案」

主    旨:公開展覽「變更新北市永和區大陳義胞地區(單元 6  及單元 7)更新地
          區及都市更新計畫案」計畫書、圖。
依    據:都市更新條例第 9  條、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第 3  條及第 4  條
          。
公告事項:一、公開展覽日期及說明會:自 112  年 11 月 24 日起公開展覽 30 天
              ,112 年 12 月 5  日(星期二)下午 2  時 30 分假本市永和區文
              化下溪市民活動中心場地(新北市永和區保福路三段 2  之 1  號)
              舉辦說明會。
          二、公開展覽地點:
          (一)本府都市計畫公告欄、本市永和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及本府都市
                更新處公告欄。
          (二)本府城鄉發展局網站:https://reurl.cc/kdzyoK ,點選「最新消
                息」之「都更公告」項目,查詢本計畫案名。
          三、公開展覽內容:詳計畫書、圖。
          四、公開展覽期間,公民或團體得以書面載明姓名(或名稱)及地址向本
              府或本市永和區公所提出陳情意見,以提供都市計畫委員會參考審議
             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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