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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函釋
發文單位: 新北市政府
發文字號: 新北府城更字第 11246205172 號
發文日期: 民國 112 年 09 月 19 日
資料來源:
新北市政府公報 112 年秋字第 12 期 12 頁
相關法條 都市更新條例 第 32、33 條
旨:
新北市政府核定自 112.09.20  日起實施「變更新北市三重區菜寮段 50 
地號等 36 筆(原 31 筆)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」

主    旨:核定實施全虹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申請「變更新北市三重區菜寮段 50 地號
          等 36 筆(原 31 筆)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」計畫書、圖,並自 112
            年 9  月 20 日零時起生效。
依    據:都市更新條例第 32 條
公告事項:一、計畫名稱:「變更新北市三重區菜寮段 50 地號等 36 筆(原 31 筆
              )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」。
          二、公告起迄日期:自 112  年 9  月 30 日至 112  年 10 月 30 日止
              ,共計 30 日。
          三、因本案事業計畫於核定前已進行聽證程序,依都市更新條例第 33 條
              第 2  項規定免除訴願及其先行程序,如對本案核定處分不服者,得
              於本核定函送達之次日起 2  個月內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(臺北市士
              林區福國路 101  號)提起行政訴訟。
          四、計畫內容詳見本案計畫書、圖,其餘未盡事項悉依都市更新條例及相
              關規定辦理。另為使本案相關權利人能充分瞭解計畫內容,並掌握進
              度,本案相關內容建置於實施者網站,網址如下:https://reurl.cc
              /lD3dYq 。如需參閱紙本,請於公告期間內至本府、本府都市更新處
              、本市三重區公所、本市三重區大同里及毗鄰轄區中正里辦公處閱覽
              。
          五、公告地點及張貼處:本府公告欄、本府都市更新處公告欄、本市三重
              區公所公告欄、本市三重區大同里及毗鄰轄區中正里辦公處公告欄、
              刊登本府公報、刊登新聞紙 3  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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