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至主要內容
:::
瀏覽路徑: > 查閱內容
瀏覽人數:27970111人
行政函釋
發文單位: 新北市政府
發文字號: 新北府城更字第 11246164011 號
發文日期: 民國 112 年 06 月 15 日
資料來源:
新北市政府公報 112 年夏字第 12 期 20 頁
相關法條 都市計畫法 第 21、23 條
都市更新條例 第 9 條
旨:
新北市政府核定自 112.06.20  日起實施「劃定新北市樹林區博愛段 650
地號等 14 筆土地更新地區及訂定都市更新計畫案」

主    旨:核定「劃定新北市樹林區博愛段 650  地號等 14 筆土地更新地區及訂定
          都市更新計畫案」,自 112  年 6  月 20 日起實施。
依    據:都市更新條例第 9  條、都市計畫法第 21 條及第 23 條。
公告事項:一、劃定新北市樹林區博愛段 650  地號等 14 筆土地更新地區及訂定都
              市更新計畫案。
          二、公告地點:
          (一)本府、本府都市更新處、本市樹林區公所、本市樹林區樹東里里辦
                公處之公告欄、刊登本府公報及新聞紙 3  日。
          (二)本府城鄉發展局網站:https://reurl.cc/kdzyoK ,點選「最新消
                息」之「都更公告」項目,查詢本計畫案名。
回上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