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政府公報 112 年夏字第 3 期 9 頁
新北市政府公告自 112.04.19 日起第 2 次公開展覽「變更新北市永和 區光復街東側都市更新單元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」及「擬訂新北市永和區 光復街東側都市更新單元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案」
主 旨:第 2 次公開展覽「變更新北市永和區光復街東側都市更新單元都市更新 事業計畫案」及「擬訂新北市永和區光復街東側都市更新單元都市更新權 利變換計畫案」。 依 據:99 年 5 月 12 日修正公布都市更新條例第 19 條及第 29 條。 公告事項:一、本案變更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書、圖及擬訂權利變換計畫書自 112 年 4 月 19 日起張貼本府及永和區公所公告欄公開展覽 30 日,並於 1 12 年 5 月 5 日下午 2 時 30 分假新北市永和區忠孝市民活動 中心(新北市永和區忠孝街 26 巷 8 號 5 樓)舉辦公聽會。 二、任何人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,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 ,向本府提出意見,本府將彙整後提供新北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 議會予以參考審議。人民或團體於前項公開展覽期間內提出書面意見 者,以意見書送達或郵戳日為準。 三、公聽會紀錄將提供新北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予以審議參考。 四、計畫內容詳見變更事業計畫書、圖及擬訂權利變換計畫書,其餘未盡 事項悉依都市更新條例及相關規定辦理。另為使本案相關當事人能充 分瞭解計畫內容,本案相關內容建置於實施者網站(網址如下:http s://reurl.cc/NqbW96) ,其最終仍應以本府核定發布實施為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