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政府公報 112 年春字 第 1 期 34 頁
新北市政府公告自 111.12.30 日起徵求「變更板橋細部計畫(捷運板新 站周邊地區工業區專案通盤檢討)」案之意見
主 旨:為辦理「變更板橋細部計畫(捷運板新站周邊地區工業區專案通盤檢討) 」案,自 111 年 12 月 30 日起公告徵求意見 40 天。 依 據:都市計畫法第 26 條、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 44 條及都市計 畫草案辦理公開展覽前應行注意事項第 3 點。 公告事項:一、公告期間及座談會:自 111 年 12 月 30 日起於本府及本市板橋區 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公告徵求意見 40 天,並於 112 年 2 月 2 日上午 10 時整假本府 28 樓都委會會議室舉辦座談會。 二、公告地點: (一)本府都市計畫公告欄及本市板橋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。 (二)本府城鄉發展局網站:https://www.planning.ntpc.gov.tw,點選 「最新消息」之「都市計畫公告」項目,查詢本計畫案名。 三、公告內容:詳範圍示意圖。 四、公告徵求意見期間,公民或團體得以書面載明姓名(或名稱)及地址 向本府或本市板橋區公所提出意見,以供作專案通盤檢討之參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