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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函釋
發文單位: 新北市政府
發文字號: 新北府城更字第 11146844621 號
發文日期: 民國 112 年 07 月 21 日
資料來源:
新北市政府公報 112 年秋字第 4 期 15 頁
相關法條 都市更新條例 第 19、29 條
旨:
新北市政府公告自 112.07.28  日起公開展覽「擬訂新北市永和區永平段
91  地號等 19 筆土地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案」

主    旨:公開展覽「擬訂新北市永和區永平段 91 地號等 19 筆土地都市更新權利
          變換計畫案」。
依    據:99  年 5  月 12 日修正公布都市更新條例第 19 條及第 29 條。
公告事項:一、本案權利變換計畫書自 112  年 7  月 28 日起張貼本府及本市永和
              區公所公告欄公開展覽 30 日,並於 112  年 8  月 17 日上午 10
              時整假永和區永平市民活動中心教室三、四(新北市永和區永平路 3
              68  號 2  樓)舉辦公聽會。
          二、任何人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,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
              ,向本府提出意見,本府將彙整後提供新北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
              議會予以參考審議。人民或團體於前項公開展覽期間內提出書面意見
              者,以意見書送達或郵戳日為準。
          三、公聽會紀錄將提供新北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予以審議參考。
          四、計畫內容詳見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書,其餘未盡事項悉依本條例及
              相關規定辦理。另為使本案相關當事人能充分瞭解計畫內容,本案相
              關內容建置於實施者網站(網址如下:https://www.sredg.com/home
              .htm),估價報告書詳細內容可至本府都市更新處查詢,其最終仍應
              以本府核定發布實施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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