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政府公報 112 年春字 第 5 期 12 頁
新北市政府公告自 112.02.01 日起公開展覽「變更(第二次)新北市土 城區青雲段 456 地號及柑林埤段 320-99 地號等 3 筆(原 4 筆)土 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」及「變更(第二次)新北市土城區青雲段 456 地號及柑林埤段 320-99 地號等 3 筆(原 4 筆)土地都市更新權利變 換計畫案」
主 旨:公開展覽「變更(第二次)新北市土城區青雲段 456 地號及柑林埤段 3 20-99 地號等 3 筆(原 4 筆)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」及「變更( 第二次)新北市土城區青雲段 456 地號及柑林埤段 320-99 地號等 3 筆(原 4 筆)土地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案」。 依 據:99 年 5 月 12 日修正發布都市更新條例(以下簡稱本條例)第 19 條 及第 29 條。 公告事項:一、本案變更事業計畫書、圖及變更權利變換計畫書自 112 年 2 月 1 日起張貼本府及土城區公所公告欄公開展覽 15 日,並於 112 年 2 月 7 日上午 10 時 30 分假廣福市民活動中心(新北市土城區學府 路一段 99 巷)舉辦公聽會。 二、任何人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,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 ,向本府提出意見,本府將彙整後提供新北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 議會予以參考審議;人民或團體於前項公開展覽期間內提出書面意見 者,以意見書送達或郵戳日為準。 三、公聽會紀錄將提供新北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予以審議參考。 四、計畫內容詳見變更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書、圖及變更權利變換計畫書, 其餘未盡事項悉依本條例及相關規定辦理。另為使本案相關當事人能 充分瞭解計畫內容,本案相關內容建置於實施者網站(網址為https: //reurl.cc/QWG7o0) ,估價報告書詳細內容可至本府都市更新處查 詢,其最終仍應依本府核定發布實施為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