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政府公報 111 年秋字 第 11 期 11 頁
新北市政府公告自 111.09.08 日起公開展覽(第 2 次)「擬訂新北市 永和區中信段 497 地號等 46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(原案名:擬 訂新北市永和區頂溪(復興街 16 巷附近一帶)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)」
主 旨:公開展覽(第 2 次)「擬訂新北市永和區中信段 497 地號等 46 筆土 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(原案名:擬訂新北市永和區頂溪(復興街 16 巷 附近一帶)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)」。 依 據:99 年 5 月 12 日修正公布都市更新條例第 19 條。 公告事項:一、本案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書、圖自 111 年 9 月 8 日起張貼本府及 永和區公所公告欄公開展覽(第 2 次)30 日,並於 111 年 9 月 22 日下午 3 時 30 分假新北市永和區溪洲市民活動中心 3 樓 會議室(新北市永和區勵行街 42-1 號)舉辦公聽會。 二、任何人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(第 2 次)期間內,以書面載明姓名 或名稱及地址,向本府提出意見,本府將彙整後提供新北市都市更新 及爭議處理審議會予以參考審議。人民或團體於前項公開展覽(第 2 次)期間內提出書面意見者,以意見書送達或郵戳日為準。 三、公聽會紀錄將提供新北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予以審議參考。 四、計畫內容詳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書,其餘未盡事項悉依都市更新條例 及相關規定辦理。另為使本案相關當事人能充分瞭解計畫內容,本案 相關內容建置於實施者網站(網址如下:https://www.huafuland.co m/),其最終仍應以本府核定發布實施為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