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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函釋
發文單位: 新北市政府
發文字號: 新北府城更字第 11146793491 號
發文日期: 民國 111 年 08 月 08 日
資料來源:
新北市政府公報 111 年秋字 第 7 期 15-16 頁
相關法條 都市更新條例 第 19 條
旨:
新北市政府公告自 111.08.19  日起第 3  次公開展覽「擬訂新北市板橋
區府中段 304  地號等 80 筆(原 24 筆)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」

主    旨:第 3  次公開展覽「擬訂新北市板橋區府中段 304  地號等 80 筆(原 2
          4 筆)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」。
依    據:99  年 5  月 12 日修正公布之「都市更新條例」(以下簡稱本條例)第
           19 條及「新北市政府辦理都市更新單元範圍調整作業要點」第 3  點。
公告事項:一、本案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書、圖自 111  年 8  月 19 日起張貼本府及
              板橋區公所公告欄公開展覽 30 日,並於 111  年 9  月 5  日下午
              2 時 30 分假新北市板橋區公所 6  樓(新北市板橋區府中路 30 號
              6 樓)舉辦公聽會。
          二、本案更新單元因範圍調整(排除府中段 243-1  地號 1  筆土地),
              故依上述規定辦理第 3  次公開展覽。
          三、任何人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,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
              ,向本府提出意見,本府將彙整後提供新北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
              議會予以參考審議。人民或團體於前項公開展覽期間內提出書面意見
              者,以意見書送達或郵戳日為準。
          四、公聽會紀錄將提供新北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予以審議參考。
          五、計畫內容詳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書、圖,其餘未盡事項悉依本條例及
              相關規定辦理。另為使本案相關當事人能充分瞭解計畫內容,本案相
              關內容建置於實施者網站(網址如下:https://www.clur.com.tw/pr
              oduct-detail-1806426.html) ,其最終仍應以本府核定發布實施為
              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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