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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函釋
發文單位: 新北市政府
發文字號: 新北府城更字第 11146784481 號
發文日期: 民國 111 年 07 月 20 日
資料來源:
新北市政府公報 111 年秋字 第 4 期 17 頁
相關法條 都市更新條例 第 32 條
旨:
新北市政府公告自 111.07.27  日起公開展覽「擬訂新北市新莊區全安段
389 地號等 13 筆(原 10 筆)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」

主    旨:公開展覽「擬訂新北市新莊區全安段 389  地號等 13 筆(原 10 筆)土
          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」。
依    據:都市更新條例(以下簡稱本條例)第 32 條。
公告事項:一、本案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書、圖自 111  年 7  月 27 日起張貼本府及
              新莊區公所公告欄公開展覽 30 日,並於 111  年 8  月 9  日下午
              2 時 30 分假新北市新莊新泰市民活動中心(新北市新莊區建中街 1
              16  巷 3  弄 2  號 2  樓)舉辦公聽會。任何人民或團體得於公開
              展覽期間內,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,向本府提出意見,本府
              將彙整後提供新北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予以參考審議;人民
              或團體於前項公開展覽期間內提出書面意見者,以意見書送達或郵戳
              日為準。
          二、公聽會紀錄將提供新北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予以審議參考。
          三、計畫內容詳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書、圖,其餘未盡事項悉依本條例及
              相關規定辦理。另為使本案相關當事人能充分瞭解計畫內容,本案相
              關內容建置於實施者網站(網址為https://reurl.cc/A7zk2p) ,其
              最終仍應以本府核定發布實施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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