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至主要內容
:::
瀏覽路徑: > 查閱內容
瀏覽人數:27920462人
行政函釋
發文單位: 新北市政府
發文字號: 新北府城更字第 11146751152 號
發文日期: 民國 111 年 05 月 09 日
資料來源:
新北市政府公報 111 年夏字 第 6 期 11 頁
相關法條 訴願法 第 14、58 條
都市更新條例 第 32 條
旨:
新北市政府核定自 111.05.10  日起實施「擬訂新北市中和區健康段 954
地號等 7 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都市設計審議案」

主    旨:核定實施光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實施者擬具之「擬訂新北市中和區健
          康段 954  地號等 7 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都市設計審議案」計畫
          書、圖,並自 111  年 5  月 10 日零時起生效。
依    據:都市更新條例第 32 條。
公告事項:一、計畫名稱:「擬訂新北市中和區健康段 954  地號等 7  筆土地都市
              更新事業計畫及都市設計審議案」。
          二、公告起迄日期:自 111  年 5  月 13 日至 111  年 6  月 11 日止
              ,共計 30 日。
          三、對本案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核定處分如有不服者,依訴願法第 14 條第
              1 項及第 58 條第 1  項規定,自本件行政處分書到達之次日起 30
              日內(以實際收受訴願書之日期為準,而非投遞日),繕具訴願書函
              送本府,由本府層轉管轄機關(內政部)提起訴願。
          四、計畫內容詳見本案計畫書、圖,其餘未盡事項悉依本條例及相關規定
              辦理。另為使本案相關權利人能充分瞭解計畫內容,並掌握進度,本
              案相關內容建置於實施者網站,網址如下:https://www.liteon.com
              /zh-tw/exhibition/669 。如需參閱紙本,請於公告期間內至本府、
              本府都市更新處、本市中和區公所、本市中和區碧河里辦公處閱覽。
          五、公告地點及張貼處:本府公告欄、本府都市更新處、本市中和區公所
              公告欄、本市中和區碧河里辦公處公告欄、刊登本府公報、刊登新聞
              紙 3  日。
回上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