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政府公報 111 年春字第 12 期 31-32 頁
新北市政府核定自 111.03.22 日起實施「擬訂新北市板橋區大同段 342 地號等 23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都市設計審議案」
主 旨:核定實施祥泓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實施者擬具之「擬訂新北市板橋區大 同段 342 地號等 23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都市設計審議案」計畫 書、圖,並自 111 年 3 月 22 日零時起生效。 依 據:都市更新條例第 32 條。 公告事項:一、計畫名稱:「擬訂新北市板橋區大同段 342 地號等 23 筆土地都市 更新事業計畫及都市設計審議案」。 二、公告起迄日期:自 111 年 3 月 28 日至 111 年 4 月 26 日止 ,共計 30 日。 三、廢止本案範圍內「大觀路三段 62 巷」現有通路,廢巷示意圖詳見本 案計畫書、圖。 四、對本案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核定處分如有不服者,依訴願法第 14 條第 1 項及第 58 條第 1 項規定,自本件行政處分書到達之次日起 30 日內(以實際收受訴願書之日期為準,而非投遞日),繕具訴願書函 送本府,由本府層轉管轄機關(內政部)提起訴願。 五、計畫內容詳見本案計畫書、圖,其餘未盡事項悉依本條例及相關規定 辦理。另為使本案相關權利人能充分瞭解計畫內容,並掌握進度,本 案相關內容建置於實施者網站,網址如下:https://cmling.com.tw/ #urban-redevelopment。如需參閱紙本,請於公告期間內至本府、本 府都市更新處、本市板橋區公所、本市板橋區崑崙里及毗鄰轄區成和 里辦公處閱覽。 六、公告地點及張貼處:本府公告欄、本府都市更新處、本市板橋區公所 公告欄、本市板橋崑崙里及毗鄰轄區成和里辦公處公告欄、刊登本府 公報、刊登新聞紙 3 日。